嘿,我要走了,從前的對白已不再重要
得知五月天要回到二十年前他們初登台的大安森林公園演出一場,雖然沒有太大雅致,躋身其中一睹偶像風采,但我這幾天還是把舊的五月天專輯一張一張輪著播放,恍惚間想起好多回憶,我以為聽的是我自己。
(引用自五月天《嘿!我要走了》)
雖然不曾真正做為一個死忠五迷(正確來說,我那時是杰倫粉),但是我的初戀是。我的第一次跨夜排演唱會就是陪著她一起,當時僅作為一個中學生而已,這已經我們對搖滾樂的叛逆了。當然,長大之後更知道什麼是搖滾樂、什麼是叛逆。

想要執著,反而蹉跎
對我來說,那也是距今十五年前的事了。那個剛開始在意穿著打扮,煩惱臉上的青春痘的少年,在那個還有髮禁鞋禁的時代,也沒有辦法恣意揮霍的經濟狀態,我們還是偷偷的做了很多大人都不知道的小叛逆,當一個衝撞體制、自得其樂的 lil punk。
(引用自五月天《反而》)
經過了漫長的等候,夢想是夢想,我還是那個我
過了很久以後,不置可否,現在的五月天也變了很多,我也變了一些,但現在邊聽歌邊想起小時候的那個自己,那個開始買雜誌學穿搭的自己,那個喜歡在新聞台、奇摩家族上寫寫東西的自己,似乎還在我的身體裡,雖然現在和當時想像的未來有一點差距,至少我很高興我還在堅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。
(引用自五月天《一顆蘋果》)
小時候喜歡看流行雜誌上的型人街拍、穿搭示範,現在的我也變成一些人在搭配上的靈感範例,雖然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參考價值,不過即使有或沒有都無所謂,希望自己仍然是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,而不是別人所期待的模樣,就像小時候那樣。
單品細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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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篷:ZARA
條紋衫:購於師大
丹寧褲:H&M
皮鞋:JINI WU
Photo by Loki.look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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